科技法庭使用經驗分享課程

司法院在103年7月間由當時的賴浩敏院長擇定臺南高分院為第一個全面推動「科技法庭」的法院,而對律師而言,從此訴訟活動的進行已經產生重大變化。

第一,過往法院提示證據常囿於紙本資料僅能給一人觀看,無法讓法庭內所有參與訴訟活動的人員(包括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、原告、被告、告訴人、證人)的視線同時聚焦在同一份證據資料上,透過數位化的卷證及投影設備,讓所有參與訴訟的人員可以同步觀看同一份證據資料,讓法庭活動的速度更快、更直接,而律師在法庭活動中的壓力也更加重。

第二,律師只需要向法院聲請複製電子卷證即可,再也無須浪費時間的一張一張的影印卷證資料。

第三,律師於開庭時更只需要攜帶電子設備(筆記型電腦或平版),無須帶著一堆紙本資料來開庭。第四,在事務所與當事人開會時,因為數位卷證的特性,就已經文字辨識(OPTICAL CHARACTER RECOGNITION,OCR)過的PDF檔案,可以透過關鍵字搜尋的功能更有效率的找到所需要的卷證資料。

為了因應「科技法庭」,本會在104年7月18日曾經借用法扶台南分會場地,由筆者為會員說明科技法庭相關措施,並簡單介紹PDF X-CHANGE VIEWER的使用。不過當時本會使用電子卷證的會員人數相當有限,且筆者對於這一類的課程推廣的經驗不足,未事先請與會人員均攜帶筆記型電腦,也未安排其他會使用PDF X-CHANGE VIEWER的道長來協助,該次課程對於會員的助益有限。

106年11月後,因本會於永華路上的新會館建置完成,硬體條件更趨成熟,且會員詢問科技法庭相關措施的頻率增加許多,筆者毛遂自薦,在106年12月13日、27日,107年1月10日、24日舉辦「科技法庭使用經驗分享」進修活動,以筆者在過去兩年半的使用經驗,從律師的角度來思考,如何操作PDF X-CHANGE VIEWER編輯電子卷證,製作書籤,頁面刪除、提取、插入與旋轉,重點標示,文字選取,畫面擷取等功能。因為有104年的經驗,所以本次課程事先就強烈建議參與的會員攜帶裝載WINDOWS系統(因為PDF X-CHANGE VIEWER或是PDFX-CHANGE EDITOR只支援WINDOWS系統)之筆記型電腦外,更特別拜託趙培皓律師、鄭嘉慧律師、陳寶華律師、鄭植元律師、楊家瑋律師、高華陽律師、李汶宜律師等分次協助,讓前來上課的會員如果在操作上遇到困難,立刻有人以一對一的方式協助。

就筆者觀察,因為課程的進行採取實機同步操作,再加上有趙培皓等7位律師的的協助,基本上所有上課的會員當天都可以獨力完成上述功能的操作,有助於降低會員們面對電子卷證的心理障礙。

以筆者這幾年的使用經驗,要從使用傳統紙本轉變成電子卷證資料,其困難度大概可以跟早年開始全面使用電腦打字來製作書狀比擬,適應的過程必然是有陣痛的,不過適應後的好處顯而易見,道長還是及早因應為宜。(豪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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